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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速公路ETC门架防护项目

来源:RFID世界网
日期:2020-11-30
摘要:苏州高速公路ETC门架防护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高速公路ETC门架防护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苏州市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工程资金已落实,项目已满足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苏州苏州高速公路ETC门架防护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3 号)、交办公路函【2019】856号文《高速公路 ETC门架系统技术要求》,拟对苏州市高速公路ETC门架升级防护改造。
本次招标项目共设1个标段,即SZGS-MJFH标段。招标内容为施工图范围内门架升级改造的施工及缺陷修复。本项目估算金额约为1522万元人民币。
计划工期: 监理发出开工令起90天内完成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
(4)信誉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B”或以上级别,在苏州市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暂良”级或以上级别;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不存在因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的情形;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e、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f、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最新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5)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资格,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6)其他要求:
a、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配备的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b、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正本中须提供其三个月(2020年8月~2020年10月)在本单位连续交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预约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下同)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8084/JDPT/spt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0年12月1日9时00分至 2020年12月21日9时30分之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含平台服务费2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
联 系 人:王园
联系电话:0512-67600770-342266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惠路88号环球财富广场(环球188)1幢3006室
联 系 人:孙文工、钱含冰、金健文
电    话:0512-67626741/67629422-816
传    真:0512-67626741/67629422-801
E-mail: szjtsws@126.com


注:本招标文件中所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8.其他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及关于对《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业绩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4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9 时 30 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10 时 00 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11 开标室(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 251 号)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提醒:开标时投标人须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自带电脑于开标现场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8.5 严格执行“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使用疫情防控“苏康码”的通告”http://www.szzyjy.com.cn/ztzl/028001/20200225/67ddf2d3-82e0-4223-bd94-9721ea6b96c3.html,未按通告规定参加开标的,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