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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四馆一中心”智慧安防工程

来源:RFID世界网
日期:2020-04-03
摘要:远安县“四馆一中心”智慧安防工程

1.招标条件

远安县“四馆一中心”智慧安防工程,已由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远发改审批[2017]88”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远安县栖凤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YAGJS0257-202002-01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远安县“四馆一中心”内。

2.3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内容:视频监控系统、大屏指挥系统、计算机网络及综合布线系统、无线覆盖系统、网络信息安全系统、背景音乐系统、车辆管理系统、一体化中心机房、电子巡更系统等。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开工日期推算)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2.7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 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3.4投标人必须是主要产品(全局人脸摄像机、高清网络摄像机(枪机)、高清网络摄像机(半球)、核心交换机(外网核心、内网核心、设备网核心)、网络运维服务器、IP网络广播工控主机)的制造商或委托的代理商。若是委托代理商投标的,必须取得上述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和制造商营业执照并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3.5 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5.1 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并提供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5.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时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业人员库中的信息截图;

3.6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计算机、电子、通讯、自动化、电气等)中级及以上职称;

3.7 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需符合宜市住建文[2014]57号文件规定。①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②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③现场管理人员需提供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④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⑤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8投标人信用分值须为65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 80 分;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3.12不良行为及相关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查询,并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重要提示:①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②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yuanan.gov.cn)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4月10日下午23时30分止(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为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投标人应于2020年4月2909时30分(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之前,通过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账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根据投标需要自行踏勘现场。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2909时30分,地点为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加盖单位公章准时参加开标会,现场核验身份信息,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6.3具体要求:①电子投标光盘(一套)递交到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开标时间:2020年4月2909时30分

7.2 开标地点: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8.合同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笔签署。

9.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远安县栖凤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沮阳路23号附1号

联系人:王灏

电话:1587263564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联系人:黄幸

电话:0717-3813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