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2020年第二批物资招标采购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次)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国网天津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2020年第二批物资招标采购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货物详细信息见本公告附件货物清单。
分标号_分标名 |
包号 |
分包名称 |
118_小电阻接地成套装置 |
1 |
小电阻接地成套装置 |
139_变电在线监测装置配件 |
1 |
传感器 |
140_变电在线监测装置 |
1 |
SF6监测系统 |
140_变电在线监测装置 |
2 |
SF6监测系统 |
140_变电在线监测装置 |
3 |
SF6监测系统 |
140_变电在线监测装置 |
4 |
SF6监测系统 |
149_铜排 |
1 |
铜排 |
156_电缆附件 |
1 |
220kV电缆终端 |
156_电缆附件 |
2 |
35kV电缆中间接头 |
156_电缆附件 |
3 |
10kV电缆终端 |
168_盘形悬式瓷复合绝缘子 |
1 |
交流盘形悬式瓷复合绝缘子 |
171_高压线路金具 |
1 |
耐张线夹-液压型 |
301_10kV电力电缆 |
1 |
电力电缆 |
310_电缆保护管 |
1 |
电缆保护管 |
310_电缆保护管 |
2 |
电缆保护管 |
401_变电站监控系统 |
1 |
智能变电站状态监测 |
403_变电站监控系统配件 |
1 |
监控模块插件 |
404_变电站电能量采集终端 |
1 |
智能变电站电能量采集终端 |
405_电能量计量采集系统 |
1 |
电能量计量采集系统(厂站端) |
406_电能表屏 |
1 |
电能表屏 |
408_时间同步装置 |
1 |
同步时钟设备 |
409_图像监视系统 |
1 |
图像监视系统 |
409_图像监视系统 |
2 |
图像监视系统 |
409_图像监视系统 |
3 |
图像监视系统 |
410_智能变电站辅助系统综合监控平台 |
1 |
智能变电站辅助系统综合监控平台 |
416_其他保护设备 |
1 |
瓦斯继电器 |
435_电源系统 |
1 |
智能一体化电源系统 |
435_电源系统 |
2 |
一体化电源系统 |
437_交流电源系统 |
1 |
交流电源系统 |
438_UPS不间断电源 |
2 |
UPS电源 |
440_蓄电池 |
1 |
蓄电池组 |
443_电源箱和端子箱 |
1 |
电源箱和端子箱 |
450_调度台 |
1 |
调度台 |
450_调度台 |
2 |
调度台 |
450_调度台 |
3 |
调度台 |
480_其他二次设备 |
1 |
智能变电站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在线监测装置 |
503_交换机 |
1 |
数字程控交换系统 |
514_预制光缆 |
1 |
预制光缆 |
515_通信电源 |
1 |
直流-48V通信电源成套设备 |
521_电视会议外围设备 |
1 |
电视会议外围设备 |
522_精密空调 |
1 |
精密空调 |
523_机柜 |
1 |
机柜 |
540_通信其他设备 |
1 |
录音系统 |
550_信息设备硬件 |
1 |
终端服务器配件 |
550_信息设备硬件 |
2 |
终端服务器配件 |
550_信息设备硬件 |
3 |
通信设备 |
552_计算机周边 |
1 |
KVM延伸器 |
560_信息安全设备 |
1 |
隔离设备 |
560_信息安全设备 |
2 |
硬件加密机 |
561_信息安全软件 |
1 |
成熟套装软件 |
561_信息安全软件 |
2 |
成熟套装软件 |
590_信息其他设备 |
1 |
负载均衡设备 |
601_电能计量箱 |
1 |
电能计量箱 |
610_35kV及以下干式互感器 |
1 |
电磁式电流互感器 |
650_消防系统 |
1 |
火灾报警系统 |
658_防雷设备 |
1 |
防雷设备 |
802_空调器 |
1 |
分体空调器 |
810_厨房成套设备 |
1 |
厨具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例如代理商投标),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制造商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原材料检测设备的能力。
(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件。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7)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8)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0)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1)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2)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3)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14)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产品。
(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l 为本(次)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l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l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或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
l 被责令停业的;
l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16)投标人取得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17)投标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8)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等市场监督部门列入并公示为“经营异常”名录。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及以前满足该条款要求,否则将否决投标。
(19)为承诺不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行为,在商务文件中提供“特定关系公司投标合法性”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如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未包含本承诺函,将对同一包内存在上述行为的所有投标予以否决投标处理。在中标后续各环节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保留对相关供应商进行处理的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相关供应商承担。
(2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2“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3业绩及财务状况年限要求:
3.3.1近年同品种产品市场业绩的年份要求:本招标文件专用资质业绩条件中所提“近三年”,均为:2017年至2019年。本招标文件专用资质业绩条件中所提“近五年”(如有),均为:2015年至2019年。业绩以购销合同为准。
3.3.2近年财务状况年限要求:2016-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接受代理情况详见附件1需求特别说明表。
3.6本次招标接受外购情况详见附件1需求特别说明表。
3.7本次招标部分标包设定最高限价,超过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详见附件1需求特别说明表。
3.8本次招标部分标包的《货物清单》中物料描述不准确,以需求特别说明表中“准确物料描述”为准,详见附件1需求特别说明表。
3.9减分处理事项:
(1)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黑名单”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不存在失信等行为且未提供有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的投标人,招标人将在评标阶段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扣分处理。
(2)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并将打印后的承诺函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将《“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扫描版编入商务光盘投标文件中,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其他投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发现承诺函内容不全、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或经核实存在代签等情况,招标人将在评标阶段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扣分处理。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4.招标文件发售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2月28日至2020年3月6日进行购买,标书购买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6日16:00,登陆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实匙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妥善保管电子商务平台账号和密码,以及CF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凡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务必于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将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两份(一份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一份Excel表格形式)打成压缩包后以投标单位名称命名发送至我公司邮箱gwtjzbgs@126.com。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收集模板见附件3。各投标单位提供的信息务必保证准确无误,我公司按投标单位所提供开票信息为其开具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无变更的投标单位无需重复提供开票信息,如有变化,及时与我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22-24404090,否则我公司将按原开票信息为其开具发票。若专用发票开具后投标单位未在认证期内(开具后180天)取回并认证而造成的一系列后果(如过期作废等),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为0元。
4.3请投标人于2020年3月6日16:00前完成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报名工作。
4.4投标人提出澄清问题及招标人回复澄清时间如下所示,澄清问题格式及具体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2,1.10.3。
(1)投标人提出澄清问题截止时间:2020年3月9日12:00
(2)招标人回复澄清时间:2020年3月12日12:00前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3月25日上午9:00,所有投标文件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
5.2为避免人员聚集造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风险,本次投标文件采用邮寄光盘和发送邮件到指定邮箱(zpwzcg@126.com)的方式进行递交,不接受现场递交,由于邮寄存在到达时间不确定的问题,请各申请人邮寄和发送邮件同时进行,发送指定邮箱的申请文件请务必加密,密码请于开标前30分钟内发至邮箱(zpwzcg@126.com)内。当光盘和电子版发送的申请文件两者内容不一致时,以邮件发送的电子版申请文件为准,逾期发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邮寄接收地址: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评标基地前台(天津市东丽区华明工业园华裕路29号旁),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22-84856970。
5.3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若电子版之间内容不一致,导致投标失败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生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遗失、逾期未送达递交地点、拆封邮包后发现申请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制作及密封或在邮寄途中造成投标文件的损坏,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5.4投标人投标以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投标文件为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后主动提交任何补充文件。
5.5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保险,详细递交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一天16:00前汇至招标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注:汇款时请务必注明招标的批次、分标号、包号,例如:保证金天津第X批物资招标118包1
5.6开标
开标时间:2020年3月25日9:00,在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评标基地开标,为避免人员聚集造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风险,谢绝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结果将在国家电网电子商务平台公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工业园华丰路6号D座2号楼电力公司物资公司
邮编:300304
网址:https://ecp.sgcc.com.cn
财务信息(以下帐户用于办理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事务):
开户名称/收款人名称:国网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天津市民族路支行
账号:0302030109300393390
财务联系人(办理投标保证金、中标通知书等):李女士 电话:022-24404090 传真:022-24404084。
标书购买及确认下载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22-24404036 传真:022-24404084。
招标联系人:杨先生022-24404981(咨询时间:投标报名期间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电子信箱:zhengpingcaigou@126.com 传真:022-24404074
8.其他事项
8.1价格评审办法采用区间平均价浮动法,计算方法如下:
8.1.1确定有效投标人(仅为计算基准价使用)
(1)初评合格投标人在5名以内(含5名)时,评标价格在所有初评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1的[-15%,10%]区间内(不含本数)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当区间内的合格投标人数为0时,则所有初评合格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
(2)初评合格投标人在5名-10名(含10名)时,先去掉评标价最高和最低者后,评标价格在剩余X个初评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1的[-15%,10%]区间内(不含本数)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当区间内的合格投标人数为0时,则X个初评合格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
(3)初评合格投标人在10名-20名(含20名)时,先去掉评标价最高、次高和最低者后,评标价格在剩余X个初评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1的[-15%,10%]区间内(不含本数)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当区间内的合格投标人数为0时,则X个初评合格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
(4)初评合格投标人在20名-30名(含30名)时,先去掉评标价最高、次高、第三高和最低、次低者后,评标价格在剩余X个初评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1的[-15%,10%]区间内(不含本数)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当区间内的合格投标人数为0时,则X个初评合格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
(5)初评合格投标人在30名(不含30名)以上时,先去掉评标价四个较高和三个较低者后,评标价格在剩余X个初评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1的[-15%,10%]区间内(不含本数)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当区间内的合格投标人数为0时,则X个初评合格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
8.1.2计算基准价
(1)计算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2。
(2)基准价=A2*(1-C)。
其中C为基准价浮动系数,由投标人代表和监察人在开标现场共同随机抽取并公布。
8.1.2.3计算价格部分得分(按百分制计算,实际得分应以下述公式计算结果乘以价格评分权重)
价格部分得分=100-100×n×|投标人的评标总价-基准价|/基准价;
当投标人的评标总价>=基准价,n=n1;
当投标人的评标总价<基准价,n=n2;
当计算出的价格部分得分<0,按0分计。
8.1.3区间平均价浮动法参数设置,若公告中评标办法与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有差别,以公告为准。
序号 |
分标名称 |
价格公式 |
参数 |
||
C值抽取范围 (级差为0.25%) |
n1 |
n2 |
|||
1 |
全部分标 |
区间平均价浮动法 |
[1%,-1%](含本数) |
1 |
1 |
8.2授标限额原则
8.2.1授标限额:在每个分标内,每个中标候选人被推荐的中标数量最多为1个包(当某一分标的标包数量多于全部进入详评的投标人数量时除外)。
a.优先从最大包(按每包基准价由大到小排序,当基准价相同时,按包号由小至大排序)开始授标,当中标候选人达到授标限额时,在剩余标包的投标中只参与评审、不参加排序(排序为空)及推荐中标;
b.当某一分标的标包数量多于全部进入详评的投标人数量时,而且全部进入详评的投标人均已被授予1个标包后,剩余的标包按以上a规则继续进行授标;
c.第二次授标完成后,如仍有剩余的标包,则按以上规则类推进行授标,直至所有标包均授标完毕。
8.2.2本次招标实行授标限额的标包如下表所示:
分标 |
包 |
限授范围 |
无 |
9.特别说明
9.1资质业绩
9.1.1本次招标如果一个标包内所有投标人业绩均不满足专用资质业绩条件要求,不予否决,将在详评打分中考虑。
9.1.2对于招标公告专用资质业绩条件有要求,但国家尚未开展相关认证(如生产许可证、CCC产品认证、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消防许可证等)的,不予否决,将在详评打分中考虑。
9.1.3对于国家或行业有明确规定的,须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之“专用资质业绩条件”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或行业未作出明确规定的其他物资,提供国家认可的省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或试验报告。试验报告的规格、试验内容和主要参数应等于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试验报告的委托人、试验样品的制造人应为投标人(代理投标除外)。
对于招标公告专用资质业绩条件有要求,但国家或行业尚未开展型式试验的产品,可以用国家认可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其他形式的检验、试验报告代替,但宜在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对此作出说明。
对于招标公告专用资质业绩条件有要求,但国家或行业尚未开展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检验、试验的产品,无需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出具的检验、试验报告,但宜在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对此作出说明。
9.2指定品牌型号
招标公告附件《货物清单》物料描述或《技术规范书》中,因技术原因部分货物标明了品牌或型号,实际采购物资不以此为准,投标人根据技术规范自行选择品牌型号进行投标。
9.3特别注意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在相应位置进行签名和盖章。可以将该委托书打印、签字、盖章后进行扫描,刻录到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且技术、商务投标文件均需提供。否则,该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9.4使用离线投标工具进行价格部分投标时,应注意离线投标工具的金额单位为“万元”。少数投标人未加以注意,按“元”录入报价,结果导致所录报价与实际报价相差万倍。该错误报价将被否决。
9.5当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和第一章不一致时,以第一章为准;以下例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相冲突的,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为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特别提醒和说明”有重要修订,请投标人认真阅读并执行。
9.6根据《电网资产统一身份编码建设推广实施总体工作方案》相关工作要求,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将针对本次采购的部分物资开展实物“ID”工作,对供应商在物资出厂前完成二维码一体化铭牌安装、RF电子标签安装、物资技术参数录入的要求如下:
一是要求供应商使用“供应商获取实物ID”微应用获取ID编码和二维码图案,按照《电网资产统一身份编码物联网标签制作安装指导手册(增量分册)》进行设备二维码一体化铭牌、RF电子标签的制作与安装。
二是要求供应商使用“物资技术参数维护管理”微应用,进行物资技术参数维护。
所投标的设备在国网公司实物“ID”设备类型范围内的,要求实施实物“ID”,包括站内交流设备21类、输电设备8类、配电设备5类,主要包含以下设备对象:
站内交流设备21类,含主变压器、断路器、组合电器、隔离开关、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电抗器、电力电容器、耦合电容器、接地变、站用变、开关柜、避雷器、消弧装置、充气柜、高压熔断器、消防系统(主变灭火装置)、串联补偿装置、母线、避雷针、穿墙套管。输电设备8类,含电缆终端、电缆接头、电缆接地箱、电缆分支箱、交叉互联箱、避雷器、物理(运行)杆塔、电缆段。配电设备5类,含配电变压器、环网柜、柱上开关、电缆分支箱、中压电杆。
所投物资如果为实物“ID”涉及范围内的物资,投标人需提供《满足天津市电力公司实物ID与电子标签贴牌相关要求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并编入商务投标文件中。
天津公司实物“ID”供应商培训资料已上传至网站,获取网址:https://pan.baidu.com/s/1h_pMGO05ZpI8bi0r65oIkQ
9.7合规声明: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9.8电子商务平台离线投标工具于2016年12月做过一次升级,请在此后未作更新的潜在投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下载专区”下载新版离线投标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