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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郑州、洛阳、新乡电务段电子标签”采购

来源:RFID世界网
日期:2019-12-06
摘要:“2019年郑州、洛阳、新乡电务段电子标签”采购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就下述招标项目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郑州、洛阳、新乡电务段电子标签"采购 (11912004)

(二)项目内容:(采购物资明细见附件2《招标物资一览表》)

注:

1.如果表中物资描述中含有品牌或厂家等产品信息,仅限于对技术、质量方面的参考,并非是对其他品牌的排斥,供应商可提供功能相同、质量等同或优于参考品牌,并能与原有设备相配套的其他任何品牌的产品。

2.参加铁路物资活动的物资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受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未在总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注册的供应商应及时注册。

3.如对招标公告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按照《郑州铁路局物资采购异议处理实施细则》(郑铁物〔2016〕226号)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三)有关要求

1 招标要求及供货说明

1.1所有投标物资报价为物资到站落地不含税单价;各标段须注明每种物资到站不含税单价,按经评审的不含税总价确定供货单位。到站为使用单位指定材料仓库。

1.2 本次采购为单批次采购,确定中标单价和中标总价。

1.3中标价格执行期限截止到2020年1月30日。

1.4中标供应商根据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订单要求发货,并于接受采购订单10日内送达要求地点。

1.5 使用单位确定货到验收合格后,按照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规定办理结算手续,不接受预付款条件。供应商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质量保证及售后、验收

2.1 投标单位须提供书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设备物资的质量保证期为自产品验收合格安装之日起不少于60个月。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供应商免费负责更换,并承担相应后果和损失。

2.2 投标单位应具备完善的技术和售后服务能力,为产品后续使用提供技术支持,能够在使用方提出要求后24小时内响应。

2.3 使用单位在对供应商供应物资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按技术标准及物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抽检,对验收、抽检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货处理;供应商承担因退货造成的运费、耽误工期等损失。根据其性质影响,依照《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 «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对与供应商合作关系作出定期暂停采购、列入黑名单等调整,并作为年度信用评价的组成部分。

2.4 投标单位供货产品必须为符合技术规格书描述的全新合格产品,合格证、技术验证资料齐全,外观包装完好。

3、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3《技术规格书》

备注:★标为重大偏差项,如不满足,则视为废标。

二、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带有CMA标志),并出具该机构有效的联系方式可供查询。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配套系统的《机车标签双向传输系统电磁兼容检测报告》。

4.不存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原郑州铁路局)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述资料须附声明。

5.其他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质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元,汇入指定账户,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填制“投标报名表”(见附件1。未完成注册供应商无法查看附件时,可通过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获取报名表)、同时附带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复印件),在下述规定时间内递交或传真(传真电话:0371-56835857)至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1号楼421室)

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12月6日至2019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

4. 汇款账户:

单位名称: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郑州市工行郑州铁路支行

银行账号:170 202 090 920 006 1218

用途或备注:ZB XX项目标书款(必须备注)

5.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报价;

6.请投标人及时在铁路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中国铁路95306网)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以备后续结算、供货时使用;

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我局商务平台上进行采购订单签认;

成交供应商必须依据采购订单发货、依据采购订单开具发票、依据采购订单进行结算,并分别向用料单位和结算单位提供经过签章的纸质采购订单。

7.招标文件费用发票获取:汇款成功后,请把本单位信息(含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地址电话等内容)电子版和手机拍照的汇款凭证电子照片,发送至wzzgscwb@163.com邮箱,用于开具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将通过邮箱发送,自行领取地点: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1号楼512室,联系电话:0371-68325358)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见招标文件;

2.地点: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人: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电务段李工:0371-68320386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电务段吴工:0379-62729856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电务段任工:0373-2122208

(二)采购机构: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联系人:寇工

联系电话:0371-68320621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保全街49号

(三)招标代理机构: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号(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院内1号楼421)

邮编:450004

联系人:张工

电话:0371-56835856

传真:0371-56835857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