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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良庆区银岭小学建设工程项目工程

来源:RFID世界网
日期:2019-10-21
摘要:南宁市良庆区银岭小学建设工程项目工程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南宁市良庆区银岭小学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品目工程/建筑物施工/其他建筑物施工

采购单位南宁市创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区域良庆区公告时间2019年10月21日 11: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10月21日 00:00 至 2019年10月28日 23:59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https://www.nnggzy.org.cn/gxnnhy(交易中心网站)

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0日 09:30

开标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13000.14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冬宁

项目联系电话0771-5300530

采购单位南宁市创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东风北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卢工 0771-4862902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东葛路163号绿地中央广场B1栋9楼(东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冬宁 0771-5300530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南宁市创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宁市良庆区银岭小学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宁市良庆区银岭小学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编号:ZHGX-2019-04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冬宁

项目联系电话:0771-530053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宁市创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东风北路1号

联系方式:卢工 0771-48629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冬宁 0771-5300530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东葛路163号绿地中央广场B1栋9楼(东面)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宁市良庆区银岭小学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已由 南宁市良庆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良发改投资【2019】265号 批准建设, 招标人 为 南宁市创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良庆区银海大道东侧金象四区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23264.62平方米,其中:教学楼5014.46平方米,科艺实验综合楼2361.56平方米,行政办公楼885.45平方米,午托用房2361.75平方米;食堂及食堂附属用房2209.56平方米,体育馆2576.94平方米,报告厅661.31平方米,连廊309.88平方米;门卫室40平方米;地下室面积6843.71平方米(不计容面积);此外,还包括室外水电、田径场、景观绿化、道路广场、围墙和大门等工程。

合同估算价: 13000.140000万元

计划工期: 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300 天(日历天) 。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9年11月至2020年09月。

2.2 招标范围: 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单体方案批复后对建设红线范围内进行工程设计、施工及采购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 2.2.1设计内容: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单体方案批复后对建设红线范围内进行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采购的工程。 2.2.2总承包内容招标(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调试验收、试运行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的总承包),具体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2.1设计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且施工图审图完成后由招标人报良庆区财政评审中心委托第三方编制预算和审核。经业主方确定的设计任务书范围内的设计漏项和缺项由总承包方承担责任。 具体设计包括(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总平设计[室外景观、总平给排水、总平电气、道路、路灯、绿化、管网及亮化、消防流线设计等]; (2)建筑设计(含平面设计、立面设计、剖面设计等); (3)结构设计:各功能用房; (4)给排水设计(含太阳能工程); (5)电气工程设计(变、配、发电系统;照明配电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视、电话、宽带系统等);要求动力配电系统、照明配电系统、建筑物防雷及安全防护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达到相关标准及供电部门等主管部门要求; (6)通风空调工程设计(含通风、防排烟系统设计等); (7)消防设计[含建筑消防;电气消防(包含电源、应急照明、导线选择及敷设方式、火灾自动报警 及消防联动系统、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给排水消防(包含室内外消火栓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筑灭火器配置等);防排烟系统及防火设计]; (8)设计阶段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9)智能化系统设计[含信息设施系统设计(包含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通讯系统、无线对讲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包含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管理系统、智能一卡通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设计]; (10)变配电工程设计(如果供电局要求校区新增一路高压进线,则需包含市政变电所或开闭所至校区中心配电房的高压配电外线工程的设计),变配电工程的设计图纸需通过供电局的审核后才能施工。如供电局要求变配电设计必须由具有电力行业专业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则该部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11)节能设计(含建筑节能、电气节能、给排水节能、暖通空调节能及节能评估报告书编制等); (12)人防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方案设计; (13)建筑装饰装修设计; 2.2.2.2采购: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材料等。 2.2.2.3施工: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工程内容,临时设施(含围墙)等。 2.2.2.4全过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2.2.2.5工程竣工及备案: (1)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2)对各设备(系统)进行调试; (3)协助招标人办理人防、消防工程验收、环保验收、基建档案验收,并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2.2.2.6工程试运行,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2.3 本项目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

2.4 本项目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 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 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 项目总负责人: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并具有高级职称。【备注:建议招标人可选择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作为项目总负责人】。

3.2.2 项目设计负责人: 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并具有高级职称。

3.2.3 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 无【备注:建议招标人自行确定】。

3.2.4 项目经理: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库信息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 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 文除外)。

3.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10月21日0时00分 至 2019年10月28日23时59分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 https://www.nnggzy.org.cn/gxnnhy (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网上报名者,请于2019年10月21日0时00分至2019年10月28日23时59分(不少于5个工作日),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 https://www.nnggzy.org.cn/gxnnhy(交易中心网站)购买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19年11月20日 9时30分 。

6.2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功上传,并将相同内容的未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刻录光盘按招标文件要求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日前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 职投标员本人提交到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9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 70%。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nnggzy.org.cn/gxnnzbw/、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zfcg.nanning.gov.cn上发布。(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10 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科(监督电话:0771-5535031)

12 注意事项

12.1 潜在投标人必须 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 系统登陆地址(http://ztb.gxzj t.gov.cn:1121/zjthy/)。由于广西建筑业诚信信息 库与自治区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 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至少提前2天将所需投标材料在 诚信库内审核通过。

12.2投标人须办 理企业CA锁后并确保在有效期内才能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制作投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等业务。未办理企业CA锁的单位,请到 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办理,客服电话:0771-5869801。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宁市创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东风北路1号地 址:南宁市东葛路163号绿地中央广场B1栋9楼(东面)

邮 编:邮 编:

联 系 人:卢工联 系 人:李冬宁

电 话:0771-4862902电 话: 0771-5300530

传 真:传 真: 0771-2026628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zhgxfgs@163.com

网 址:网 址:

2019年10月21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 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 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 项目总负责人: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并具有高级职称。【备注:建议招标人可选择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作为项目总负责人】。 3.2.2 项目设计负责人: 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并具有高级职称。 3.2.3 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 无【备注:建议招标人自行确定】。 3.2.4 项目经理: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库信息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 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 文除外)。 3.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000.1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0月21日 00:00 至 2019年10月28日 23:5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https://www.nnggzy.org.cn/gxnnhy(交易中心网站)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nnggzy.org.cn/gxnnzbw/、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zfcg.nanning.gov.cn上发布。(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