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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电视塔维修改造工程初步设计

来源:RFID世界网
日期:2019-09-19
摘要:佛山电视塔维修改造工程初步设计


佛山电视塔维修改造工程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电视塔维修改造工程
已由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佛发改资[2019]2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初步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文华路西侧的文华公园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维修改造总面积为7469平方米,其中上塔楼建筑面积为1598平方米,下塔楼建筑面积为2507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为3364平方米,电视塔高度为232.3米。维修工程内容包括塔桅结构,天、馈线系统,电梯系统,空调系统,给排水及消防系统,电气系统,装饰装修工程,保护性拆除工程及其他项目相关的配套工程。
2.3
设计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符合设计深度要求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且取得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本工程初步设计的概算批复和禅城区住建部门关于本工程初步设计备案审查合格意见为止,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设计人按阶段提交了相应的设计文件,招标人、市财政局、区住建部门的审查审批时间段不计入设计周期范围内)。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工程设计范围:(1)塔桅结构改造设计:包括校正垂直度,承台基础混凝土粉化层凿除、修补,广场地面石材拆除,土方工程(开挖、回填),广场石材铺装,地下室顶板、墙面裂缝、防水修补,螺栓补全或更换,全塔螺栓紧固,更换及补全构件,上塔楼平台板及支撑构件修补、更换,下塔楼平台板、屋面板及支撑构件修补、更换,铁塔除锈刷漆,钢结构防火工程,塔楼承载粱加固改造,电梯井架维修、更换,钢消防梯维修、更换。(2)天、馈线系统改造设计:天馈线支架检修及更换。(3)电梯系统改造设计:包括上塔、下塔电梯。(4)空调系统改造设计:包括地上和地下的空调通风、防排烟系统。(5)电气系统改造设计:包括供电、照明、防雷、火灾自动报警、施工期间电力保障。(6)给排水及消防系统改造设计:包括给水、排水、雨水、消防灭火系统。(7)建筑智能化工程改造设计:包括计算机网络系统、电话交换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防盗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有线电视系统。(8)装饰装修工程改造设计:包括地面、墙柱面、天棚吊顶、屋面装修,幕墙,洁具,地下室等装修工程。(9)保护性拆除工程设计:包括平台板及支撑构件、平台栏杆和附属件、缆车、电梯、空调通风、防排烟、供电、照明、防雷、给排水、消防、上下塔楼装修、地下室装修,玻璃幕墙,微波机房屋顶等拆除工程。(10)电视塔正常功能运转的保障措施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通道、给排水保障、电力持续供应保障等。(11)其他项目相关的配套工程。以上佛山电视塔维修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及其CAD电子版及工程概算文件编制,最终的设计成果需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年版)各专业的设计和服务深度需满足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以及有关职能审批部门的要求。本项目需采用限额设计,控制概算不超过8587.54 万元,建安工程费及工器具购置费不超过7051.07 万元。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267900.00元。
2.5承包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第3.2.7项的规定。
2.6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成果文件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的附件3-10《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本工程属于大型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广电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广电工程类(广播电视发射))专业甲级资质。
4.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投标人需持有设计类企业类型的诚信档案。
4.3.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9年3月至2019年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5.2 报名时间: 2019  年  9  月  18  日  16  时  30 分起至 2019  年  9  月  25  日  16  时  3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或EXCEL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   2019  年 10  月 12  日  17  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9   年  10  月  16  日  9  时  30  分。
7.1.2开标时间: 2019   年  10  月  16  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六楼)。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价法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招    标
代理机构:
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华康道世纪莲体育馆内 地    址: 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邮    编: 528000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 系 人: 萧敏菲
电    话: 0757-28780597 电    话: 0757-8228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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