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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新城区中河地段YZ06-08-b5地块项目智能化工程

来源:RFID世界网
日期:2019-07-19
摘要:鄞州新城区中河地段YZ06-08-b5地块项目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鄞州新城区中河地段YZ06-08-b5地块项目智能化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1919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新城区中河地段YZ06-08-b5地块项目已通过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今天建设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招标代理人为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智能化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鄞州区中河街道。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2000㎡,总建筑面积3552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400㎡,地下建筑面积12125㎡(人防面积2351㎡)。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额34281万元。
招标控制价: 2317368元。
计划工期:与土建及装修工期相衔接,施工预埋与主体结构施工同步跟进,并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建设单位要求按期竣工。
招标范围:本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监控、入侵报警、电子巡更、综合布线、计算机网络(不含三网合一系统)、停车场系统、UPS系统、机房系统、环境监测、能耗监测、综合管线等系统的安装与调试等施工及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详见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并通过宁波市公安局技防办验收。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范围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如有信用等级的,须具有 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如有),其相关内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且在有效期内;
3.1.6“保函信息”栏具有尚在有效期内的保函或保证金或保证保险,其中工商注册地在宁波市外的投标人具有登记地为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且在有效期内的保函或保证金或保证保险;: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年龄须在60周岁以下)贰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投标人在2019年4月至2019年6月连续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为准),且在有效期内,注册专业机电工程;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具体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
3.3 其他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②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③专职安全员不小于1人,且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ggjy.nbyz.gov.cn)”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9日 9 时 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投标文件包括书面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成功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上述(1)、(2)中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5.4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若投标人开标现场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工
联系电话:0574-89292635
代理单位: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911
联系人:蒋依玲、乐郑成
联系电话:0574-87284375
传真:0574-87680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