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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玉潭合安小学智慧校园项目公开招标

来源:RFID世界网
日期:2019-06-12
摘要:宁乡市仪器电教站宁乡市玉潭合安小学智慧校园平台、校园网络、监控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宁乡市仪器电教站宁乡市玉潭合安小学智慧校园平台、校园网络、监控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宁乡市仪器电教站的委托,对宁乡市玉潭合安小学智慧校园平台、校园网络、监控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及预算:
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1、项目名称:宁乡市玉潭合安小学智慧校园平台、校园网络、监控采购项目
1.2、项目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标段名总价(元)
1 宁乡市玉潭合安小学智慧校园平台、校园网络、监控采购 825000

1.3、项目其他情况说明:
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6月13日至2019年6月19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本章第3款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每页加盖公章)一套至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359号财汇立方21楼)领取招标文件。未现场领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恕不接受;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400元,领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只接受现金,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转账。
2、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NXCG-GK-201905290076
委托代理编号:20190332
3、项目预算(元):825000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注:根据税总函〔2017〕402号文件规定,企业应在2017年底前完成“多证合一”手续。本项目投标人未提供办理“多证合一”手续后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的,视为不符合基本资格条件。(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本项目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须提供2019年2月至2019年4月近三个月社保缴费单复印件或银行代扣单复印件或加盖社保机构查询专用章或鲜章的查询结果或缴费证明原件);(3)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可不附。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有效身份证);
4.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无 4.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注:本招标文件中的签字须为本人亲笔签字,盖章须为鲜章,否则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湖南省宁乡市政府采购网(http://222.240.241.194:8001/newsAction!showLawsInfo.action )、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 )下载招标文件。
5.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5.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 年 月 日 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6.3、开标地点:
6.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投标保证金:
7.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如下: 
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元)
7.2、缴纳时间: 年 月 日 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7.3、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和标段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和标段名称。 
账户名: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乡分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
账 号:5898 7001 8691
7.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公告期限: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止(5个工作日)。
9、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 宁乡市仪器电教站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0731-87576158 电话: 13787215483 17388908809
地址: 宁乡市东沩西路38号 地址: 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财汇立方21楼
联系人: 喻先生 联系人: 王女士 姜先生


备注:采购项目属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产品,应在招标公告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