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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公共停车场联网平台设备采购与服务

来源:RFID世界网
日期:2019-03-14
摘要:漳平市华昇城市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漳平市公共停车场联网平台设备采购与服务项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受漳平市华昇城市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漳平市公共停车场联网平台设备采购与服务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漳平市公共停车场联网平台设备采购与服务项
项目编号:安华岩招字(2019)002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项目联系电话:0597-76998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漳平市华昇城市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漳平市
联系方式:张先生 1395907056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陈 0597-7699866
代理机构地址: 新罗区龙腾路国贸天琴湾(华莲路往犀牛路方向)2#楼沿街2楼205(一楼门牌号588-25)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询价保证金
1 1-1 车辆管理平台软件 1套  
776260
 
10000
1-2 中心管理与数据库服务器 1台
1-3 车辆大数据服务器 1台
1-4 数据抽取与上传服务器 1台
1-5 数据应用服务器 1台
1-6 图像存储阵列 1台
1-7 4T 企业级硬盘 16块
1-8 交换机 1台
1-9 安全接入网关 1台
1-10 千兆防火墙(含入侵防御、入侵检测) 1套
1-11 服务器机柜 2台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投标人代表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4)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上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日期前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税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5)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投标人需书面承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an.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受惩黑名单须展开),并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留存,查询的截止时间为首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7.62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3月14日 11:30 至 2019年04月0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罗区龙腾路国贸天琴湾(华莲路往犀牛路方向)2#楼沿街2楼205(一楼门牌号588-25)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新罗区龙腾路国贸天琴湾(华莲路往犀牛路方向)2#楼沿街2楼205(一楼门牌号588-25)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10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4月10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新罗区龙腾路国贸天琴湾(华莲路往犀牛路方向)2#楼沿街2楼205(一楼门牌号588-25)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若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对其投标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如下:a)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本项目对该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b)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所投标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且编制在投标文件报价部分,投标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核对,否则对其投标价格不给予扣除:①涉及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划型的企业:应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经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应能体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②涉及从业人员划型的企业: 应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前二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本企业所在地辖区内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本企业注册所在地辖区内税务机关或本企业注册所在地辖区内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 (4)根据财库[2014]68号文件精神,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6%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根据闽财购〔2008〕31号文要求,同一合同包内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优惠内容及幅度见下表:(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不计入价格扣除或优惠加分) 公开招标评标方法 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优惠幅度2、综合评分法 20%(含20%)以下 价格评标项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20%-50%(含50%) 价格评标项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50%以上 价格评标项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4、根据闽财购〔2012〕28号文规定,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第二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的第二十二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投标时必须提供节能、环境标准产品清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可从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gov.cn)下载打印(打印件应标明投标产品所在位置)。】 特别说明:投标人应如实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不实或者高于市场平均价时,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投标人无法给予合理解释的,不享受上述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