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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总社园区技术优化建设项目—安防监控及一卡通系统集成服务

来源:RFID世界网
日期:2018-09-20
摘要:新华通讯社办公厅新华社总社园区技术优化建设项目—安防监控及一卡通系统集成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新华通讯社办公厅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华社总社园区技术优化建设项目—安防监控及一卡通系统集成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华社总社园区技术优化建设项目—安防监控及一卡通系统集成服务

  项目编号:1841STC5143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宫经娜

  项目联系电话:010-6268825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新华通讯社办公厅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

  联系方式:010-6307631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安乐、宫经娜、张静、封勋010-62688254(购买标书)、62688228、62688251、010-62688250(传真)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100080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新华社总社园区技术优化建设项目—安防监控及一卡通系统集成服务

  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 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即: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 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19日 16:00 至 2018年09月2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若需邮购,需另加人民币1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0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0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踏勘时间地点:2018年9月29日上午09时统一组织踏勘,踏勘计划如下。潜在投标人参加踏勘的人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集合地点:宣武门西大街57号门口集合

实施地点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总社工作区 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 梁老师 63076700,13521396236
西城区佟麟阁路62号院
鲁谷第二工作区 石景山区京原路8号
北郊工作区 海淀区清河路155号,清河湾高尔夫球场西门院内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使用信用记录结果、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1 1841STC51431_招标公告(新华社总社园区技术优化建设项目—安防监控及一卡通系统集成服务).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