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鸿声“物联网派出所”项目
标号JSXSCG2018-26
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委托,就其鸿声“物联网派出所”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鸿声“物联网派出所”项目,JSXSCG2018-26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根据派出所内部人员、车辆、物资、执法等应用需求,合理利用人脸识别、RFID射频技术、室内定位等先进的物联网感知技术与设备,完成对人员及事件的数据采集与传输、存储、处理与分析,支撑上层应用,解决人员进出、物资管理、办案区执法规范化管理的需求,实现派出所区域有序管理的目标。
1、施工工期:本项目在合同签订生效后110个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质保期:免费保修三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采购预算金额:92万元。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1)采购文件出售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法定假日除外),每天9:00~11:00,13:00~16:00时。
(2)采购文件出售地点: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幢105室)
(3)采购文件出售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自带U盘,同时递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1)本单位加盖公章的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
3)授权委托人应具备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18年2月~2018年7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8年2月-2018年7月的缴费证明;
4)投标供应商具备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 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6)采购文件售价:捌佰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9月30日13:30开始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9月30日14:00截止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新吴区长江路7号科技创业园四区一楼)
4.投标文件接收人:潘登
5.其他有关事项: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 评审有关信息:
1.评审时间:2018年9月30日
2.评审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新吴区长江路7号科技创业园四区一楼)
3.中标供应商确定时间:评审结束后
4.中标供应商确定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新吴区长江路7号科技创业园四区一楼)
七、本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
联系人:杭庆稳
联系电话:13812035500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登、朱梦玥
联系电话:0510-81892505、13616193362
传真号码:0510-81892580
联系地址:无锡市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幢105室
邮政编码:214000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