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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溧水区档案馆的招标公告

来源:RFID世界网
日期:2018-05-24
摘要:新建溧水区档案馆的招标公告

  []新建溧水区档案馆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ALS160657 项目名称 新建溧水区档案馆 标段编号 ALS160657-06SG 标段名称 智能化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8年5月24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8年5月31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编号: ALS160657-06SG
1. 招标条件
        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新建溧水区档案馆智能化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溧发改审[2016]31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9703.5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19703.5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智能化工程
        2.2 工程地点:溧水区天生桥大道以南、珍珠南路以东(区文广局东侧)
        2.3 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安装工程;
        2.5 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2.6 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127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建筑智能化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新建档案馆智能化工程包括: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安防系统、背景音乐与公共广播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排队叫号系统、一卡通系统、库房环境综合管理系统、楼宇自控系统、物联网节能管控和远程抄表系统、机房系统、综合管路系统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0 工程规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一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企业自2013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价款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三者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否则视作未提供。)
        5.4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94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8年5月24日10时0分到 2018年5月31日10时0分为止
8. 其他
         1、本工程设有最高限价,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4、资格审查必须原件扫描上传的其他资料:
(1)项目负责人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7年11月-2018年4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2)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诚信投标承诺书》,(注:《诚信投标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方有效,法人签章视为无效。);
(3)溧水区外地企业开标截止时间前需到溧水区城建局建管站办理注册登记,领取《外地施工企业进溧承揽单项工程备案登记表》(外来建筑企业进溧单项登记所需材料在http://cjj.njls.gov.cn网站的“政务大厅-资料下载”中下载,咨询电话:025-57205497);
(4)投标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以南京市溧水区城乡建设局核发的《溧水区政府投资项目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分表》中的企业最终得分为准。(办理部门:南京市溧水区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
以上(1)-(4)条要求原件需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5、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开标会议,若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或到场提供不了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2)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开标会议,若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或到场提供不了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1)缴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账,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水分中心专用账户。(3)投标人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联网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在线联网打印咨询电话:025-68505877、68505828、83727019)。
7、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银行本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银行保函。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前,按中标价10%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方式:施工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8、其他要求:(1)凡参加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有围串标、挂靠、转包等不良行为的,一律记入不良行为,限制进入溧水市场6个月以上并予以公示;(2)招标人将严格核查中标人项目经理(负责人)到岗情况,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且无变更手续的,视为不履行投标承诺,招标人将按违约进行清场处理。
9、本项目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10、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溧水区中山东路59号 地       址:高淳区石臼湖北路18号富学苑1幢202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陶工 联  系  人:胡工
        电       话:56225070 电       话:025-5730711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
        账       号: 账       号:31190188000026822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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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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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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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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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取 。

  特殊公告 []

   
编号: ALS160657-06SG
1. 招标条件
        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新建溧水区档案馆智能化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溧发改审[2016]31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9703.5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19703.5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智能化工程
        2.2 工程地点:溧水区天生桥大道以南、珍珠南路以东(区文广局东侧)
        2.3 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安装工程;
        2.5 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2.6 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127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建筑智能化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新建档案馆智能化工程包括: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安防系统、背景音乐与公共广播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排队叫号系统、一卡通系统、库房环境综合管理系统、楼宇自控系统、物联网节能管控和远程抄表系统、机房系统、综合管路系统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0 工程规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一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企业自2013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价款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三者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否则视作未提供。)
        5.4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94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8年5月24日10时0分到 2018年5月31日10时0分为止
8. 其他
         1、本工程设有最高限价,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4、资格审查必须原件扫描上传的其他资料:
(1)项目负责人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7年11月-2018年4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2)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诚信投标承诺书》,(注:《诚信投标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方有效,法人签章视为无效。);
(3)溧水区外地企业开标截止时间前需到溧水区城建局建管站办理注册登记,领取《外地施工企业进溧承揽单项工程备案登记表》(外来建筑企业进溧单项登记所需材料在http://cjj.njls.gov.cn网站的“政务大厅-资料下载”中下载,咨询电话:025-57205497);
(4)投标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以南京市溧水区城乡建设局核发的《溧水区政府投资项目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分表》中的企业最终得分为准。(办理部门:南京市溧水区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
以上(1)-(4)条要求原件需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5、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开标会议,若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或到场提供不了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2)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开标会议,若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或到场提供不了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1)缴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账,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水分中心专用账户。(3)投标人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联网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在线联网打印咨询电话:025-68505877、68505828、83727019)。
7、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银行本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银行保函。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前,按中标价10%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方式:施工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8、其他要求:(1)凡参加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有围串标、挂靠、转包等不良行为的,一律记入不良行为,限制进入溧水市场6个月以上并予以公示;(2)招标人将严格核查中标人项目经理(负责人)到岗情况,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且无变更手续的,视为不履行投标承诺,招标人将按违约进行清场处理。
9、本项目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10、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溧水区中山东路59号 地       址:高淳区石臼湖北路18号富学苑1幢202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陶工 联  系  人:胡工
        电       话:56225070 电       话:025-5730711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
        账       号: 账       号:31190188000026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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