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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区2018年普通高考考生身份验证设备采购项目

来源:RFID世界网
日期:2018-05-16
摘要:广安市广安区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广安区2018年普通高考考生身份验证设备采购项目

  广安区2018年普通高考考生身份验证设备采购项目

  广安市广安区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广安市广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广区采GQC[2018]047号

  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于2018年5月4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广安市广安区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广安区2018年普通高考考生身份验证设备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在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潜在供应商质疑。广安市广安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区财政局审批方式,特邀请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与广安市广安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广区采GQC[2018]047号现场谈判会议。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广安市广安区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826-2241813)

  2、采购代理机构:广安市广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北辰大道138号4楼,城北汽车客运站附近区文化馆处,联系人:向先生、刘女士,联系电话:0826-2160795)

  3、项目名称:广安区2018年普通高考考生身份验证设备采购项目

  4、采购项目编号:广区采GQC【2018】047号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采购最高控制价:62040.00元

  二、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证明材料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在有效经营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已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投标人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 (国税或地税)副本复印件。

  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

  开标后,由谈判小组在监督部门监督下负责资格性审查,投标人如缺以上任一资质条件,将取消其继续投标资格。

  四、采购项目设备名称、数量、技术及其他要求

  1、采购产品名称、技术参数、数量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参数 数量

  1 身份验证

  终端设备 JF-IDVM0760-L 1、处理器:4核1G;存储装置:4GFlash 512MDDR3;存储容量:4GB;操作系统:安卓4.2以上;触摸屏:电容式多点触摸屏;通讯接口:Mini-USB、usb;网络接口:RJ45网络接口、WIFI;内置多媒体引擎:前后500w定焦;RFID接口:符合ISO14443 TypeB国际标准,符合GA450标准,可读取居民二代身份证ID号;RFID读卡距离:0-5cm;读取时间:≤1秒;传感器:半导体电容式传感器,支持活体识别,360度自动旋转,符合GA/T1011-2012。

  2、采集面积:18.00mmx12.8mm;使用寿命:100万次;指纹容量:大于10000枚。 30台

  备注:同时技术参数要求所投产品必须实现身份验证同市招办、省考试院的设备、网络进行无缝连接。身份验证终端高度集成指纹采集模块、居民二代身份证ID号阅读器、拍照功能,程序软件设计流程化,使整个操作流程简便、快捷;实现低成本高效率的完成考场内考生身份信息全部验证的要求。

  2、其它要求

  (1)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018年6月2日前成交供应商将货物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调试。

  (2)售后服务要求:

  ①所投产品能同省考试院的设备进行无缝连接。

  ②所投产品三个月内有任何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免费包换新设备,三年内设备出任何故障免费进行维修。

  (3)付款方式: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由采购方在2018年高考结束后支付成交价的95%和退还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5%留着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采购方付清合同款(无息)。

  五、报名方式及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方式:

  请于2018年5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8年5月18日17时00分,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guang-an.gov.cn/),点击“投标登录” 进入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报名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并打印报名回执,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报名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依据,以《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报名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情况汇总表为准。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广安市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请按说明操作,否则责任自负。

  六、单一来源采购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单一来源采购保证金:人民币1200.00元(大写:壹仟贰佰元整)。

  单一来源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5月18日17时00分,请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guang-an.gov.cn/),点击“保证金缴纳虚拟子账户信息”缴纳单一来源采购保证金,采用其他方式缴纳的单一来源采购保证金无效。必须以公司账户转出,个人名义转款无效。(单一来源采购保证金不换取收据。单一来源采购保证金的缴纳依据,以《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单一来源采购保证金缴纳情况汇总表为准)。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缴纳保证金的,视为保证金缴纳无效(账户信息请在业务管理栏“保证金缴纳虚拟子账户信息”模块中查看。注意:1、投标人在缴纳单一来源采购保证金时,请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保证金虚拟子账号,以确保保证金的安全、有效、准确;2、相关项目保证金虚拟子账户信息,只有通过“广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系统报名后,才能进行查看),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所交纳的单一来源采购保证金不计利息。

  参加谈判的单位必须全过程参加,不得中途放弃,否则,不退还单一来源采购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的单一来源采购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凭政府采购合同原件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无息)。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其交纳的单一来源采购保证金将不与退还。

  2、履约保证金:合同总金额的10%。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合同约定执行(无息)。

  七、投标及开标

  1、投标起止时间:2018年5月22日14:00时至2018年5月22日14:30时止。

  2、开标时间:2018年5月22日14:30时

  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投标人应按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八条要求对应响应,并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将投标文件按规定密封后送达投标地点。对投标人员身份不能确认的或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4、投标及开标地点:广安市广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二)

  5、谈判地点:广安市广安区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二)

  八、投标响应文件组成内容及符合性要求:

  (一)投标响应文件组成内容: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原件。

  2、在有效经营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已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投标人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不需提供;原件两份,一份原件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现场递交,一份原件装入正本,复印件装入副本)。

  5、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7、第一次报价单(并附分项报价明细表)。

  8、产品质保及售后服务承诺。

  9、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复印件。

  (二)投标响应文件符合性要求:(1)投标人应在资料袋、投标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日期。(2)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和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完整、字迹清楚。资料袋必须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行政公章。(3)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响应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投标响应文件统一使用A4纸制作,逐页编码,编制目录,必须胶装装订成册禁止使用活页(活页装订视为无效投标),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标明正、副本,副本由正本复制而成,正、副本不相符的,以正本为准。(4)采购单位只接受一个确定性的投标方案,拒绝接受有选择性的投标方案。

  九、谈判

  1、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非单一来源供应商参与谈判。

  2、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谈判。

  3、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获得采购人同意后,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谈判文件内容,将变更的内容书面通知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并做好书面记录。

  4、供应商书面材料应当签字确认,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5、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或者高于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时,即视同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

  6、谈判结束后,谈判达到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谈判小组应要求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谈判的最终报价为合同成交价。

  十、报价

  1、报价原则:报价包括成本、培训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运输费、税费、利润以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等大包干价,本次谈判实行两次报价,投标人第一次报价不得高于采购最高控制价,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进行第二次报价,且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不参与下步评审。

  2、报价修正原则:大写与小写不符,以大写为准;合计金额与按单价计算出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属于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