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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非机动车管控系统租赁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RFID世界网
日期:2018-05-11
摘要:青浦区非机动车管控系统租赁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青浦区非机动车管控系统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的供应商。3.2 本项目租赁期6年总租赁服务费用预算为1607.1936万元人民币,超过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3.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青浦区非机动车管控系统租赁服务
2、招标编号:SHXM-17-20180424-483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QPZFCG2018-059)
3、预算编号:17-18-1432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非机动车管控系统主要采用RFID 自动识别技术、网络通信技术以及移动互联等技术构建了一张智能防范网。本项目为“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租赁服务”模式的交钥匙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前端设备和中心管理两个部分。前端设备包含2015个街面固定监测基站、646个智慧社区出入口固定监测基站、RFID、手持搜索设备、车载搜索设备、道闸联动主机,中心管理层包含非机动车管控平台、中心存储、管理客户端、桌面发卡器等。本项目由中标人投资建设及运营维护,政府租赁服务。租赁期为6年(租赁期间和期满系统产权为中标人所有)。具体要求见“青浦区非机动车管控系统租赁服务招标技术需求”。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本项目要求在2018年8月底完成全部工程建设(包括硬件采购、安装和调试,软件的开发,系统试运行),在验收合格后进入租赁期。租赁期限:系统试运行结束且验收合格后6年。
7、采购预算金额:16071936.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16071936.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贯彻现行国家政府采购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5-10 18: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5-31 10: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无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5-10 18:00:00至2018-05-31 10: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5-31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5-31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www.zfcg.sh.gov.cn。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上海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本级)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城中北路485号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南楼
     邮编:201799 邮编:201799
     联系人:钱盛伟 联系人:谢常梁
     电话:021-22176067 电话:021-59732489
     传真:021-22176067 传真:021-59732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