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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合肥车辆段新增电子标签读出器项目谈判采购二次公告

来源:RFID世界网
日期:2018-03-27
摘要:[招标]合肥车辆段新增电子标签读出器项目谈判采购二次公告

  谈判采购公告

  合肥车辆段更改大修、委外修、办公服务谈判采购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采购领导小组),现邀请合格谈判单位就下述设备的供货和服务进行谈判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谈判采购项目的名称、内容

  1.项目名称:合肥车辆段新增电子标签读出器谈判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见附件1

标段 品 名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合肥车辆段新增电子标签读出器项目   2  

  3.主要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见附件1。)

  二、潜在谈判单位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性质的生产单位或品牌总代理、品牌代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2.须通过铁路总公司评审的设备必须通过铁路总公司评审资质;

  3.代理商必须具有授权经销委托书(总代理)、总代理授权经销委托书。

  4.谈判单位必须具有连续生产经营、良好售后服务的能力,投标设备必须具备良好使用实例,无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良反应;

  5.谈判单位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

  三、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8年3月28日至2018年3月30日(国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2.报名联系人:钱如业,电话:13505609168

  3.获取谈判文件地点:合肥车辆段技术科。

  4.获取谈判文件及技术咨询联系人:赵伟 电话(手机):13775809532

  5.获取谈判文件时请提交:最新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商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或电话联系。

  四、本次项目的谈判在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请谈判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谈判会议,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五、本项目采用谈判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六、谈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文件指定时间。

  2.谈判时间:谈判文件指定时间。

  3.递交谈判文件及评审地点:合肥车辆段材料科会议室。

  七、采购人和谈判机构将不承担谈判单位准备谈判文件和递交谈判文件以及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谈判机构联系方式

  谈判单位:合肥车辆段更改大修、委外修、办公服务采购领导小组

  谈判联系人:合肥车辆段(姓名)钱如业

  手机:13505609168

  传真:0551-62125048

  附件1:

  新增客车电子标签读出器

  技

  术

  规

  格

  书

  合肥车辆段谈判采购领导小组

  2018年 3 月

1.满足段修规程工艺文件电子标签检修要求。
2.设备功能要求:与现车安装电子标签配套使用。
2.1可充电电池供电。
2.2工作温度-10-40度,湿度不小于90%。
2.3能够方便准确读取存储客车电子标签信息。
2.4具有内部时钟,可记录存储标签的读取时间。
2.5具备低电压检测和背光功能选择。
2.6具有时钟校对、亮度调节等功能。
2.7若在3分钟内没有操作,系统自动关机,与PC机通讯时除外。
2.8具有数据转储功能,能将标签数据发送到管理计算机。发送接口采用RS-232通讯接口。
3.设备参考图片:
1.持有国家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机构代码等相关证件具备生产资质。
2.有设备技术资料及出厂合格证。具备设备生产、维修资质。
3.为确保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的顺利开展,参加招标谈判采购的厂家须自身具备生产制造能力(有完整的生产场所和必备的设备设置),同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严禁委外加工生产。对自身不具备生产制造能力,需要委托(转包)其他厂家(单位)进行生产制造的,将直接取消其参加本项目招标谈判采购资格。
4.具有产品检验报告或生产的企业标准。
5.对于非标易损元件应提供至少3套备件及配套的专用存放箱。
6.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试用三个月,具备验收条件。若达不到使用要求,由设备中标单位无偿拆回。
7.符合铁路行政许可、强制认证、成果鉴定、相关客车车辆段已经投入使用的证明资料。
1、厂家负责设备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及试运转工作。其间所发生的制造费、运输费、安装调试材料费均由中标厂家承担,招标方给予相应配合。
使用地点合肥、徐州检修车间各1套。
2、使用过程中的维修服务响应时间在24h内,保证配件在2年内正常供给,并提供主要配件配套生产厂商与型号、价格,按期交货,设备发生重大故障48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
3、负责设备操作培训。
4、设备质量保证期应为交付用户签字验收之日起十二个月。
5、厂家提供书面技术资料4份和电子版资料。
1.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预付合同价的40%,调试并试运行一个月、验收合格后再付合同价的55%,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
2.其他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附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