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RFID自助借还及监测门升级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台江区图书馆
乙方:上海阿法迪智能标签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3]HMGC[XJ]2017003的街道RFID自助借还及监测门升级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1 | 1-1 | RFID馆员工作站及监测门 | RFID馆员工作站及监测门 | 10 | 379000 | RLS-ASW/RLS-ADD | 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交货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合计: | 379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柒万玖仟元整(¥379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学军路92号;
4.3交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需求说明书均为验收依据。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甲方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3)系统验收:乙方根据招标要求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测试后,由甲方或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使用性能方面的验收。4)甲方有权委托我国相关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单位、机构针对中标货物的精度(软硬件)、性能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将作为验收标准的组成部分之一。。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7.1项目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0%货款,即叁拾柒万玖仟元整(¥379,000)。7.2乙方要求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时,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1)金额为有关合同总价 100%的正式发票。2)制造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3)甲方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乙方在签订合同前三日内,向甲方指定帐户提交中标金额的5%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壹万捌仟玖佰伍拾元整 ¥18950.00),项目经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其生效,质保期满后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 如乙方供货存在质量、数量、技术参数等不符合本合同及相关招投标文件的约定时,乙方应采取修理、重做、更换和更新、补足等各项补救措施。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给予赔偿。 10.2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10.3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应按逾期交货部分金额承担日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完全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福州市仲裁委员会。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验收合格后,质保期为两年(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终生维护。
14.2设备保修期内及过后,在收到用户方通知后6小时内响应要求,24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予以解决问题,仍承担设备终身维修服务,只收成本费。
14.3保修期内保证根据用户的要求,随时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维修保养。
14.4保修期结束后,乙方有责任(或在设备使用地区指定有能力的代理人)对设备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
14.5乙方应免费为甲方相关人员进行有关货物安装、调试、维护、操作、保养等方面的现场培训,直至能熟练独立操作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四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福州市台江区图书馆 | 乙方: | 上海阿法迪智能标签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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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 台江区学军路92号文化活动中心5楼 | 住所: | 上海市宜山路810号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朱妙福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陈志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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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0591-2618032 | 联系方法: | 13799794511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上海漕河泾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310066632018170121610 |
签订地点:福州市
签订日期:2018年0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