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标准化研究院物联网标准化实验室采购谈判公告
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山西省标准化研究院(采购人)的委托,对山西省标准化研究院物联网标准化实验室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
HAZB-ZC-HW-20171194。
二、项目名称
山西省标准化研究院物联网标准化实验室采购。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共一包,包括货物的设备、软件、信息集成、技术支持、售后服务、培训、运输、保险及各种税金等所有费用。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序号 | 货物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物联网标准化实验室 | 1 | 项 | 详细明细见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交货期:签订合同后90天内。
3、预算金额:
玖拾捌万元整。
四、参与报价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12月19日至2017年12月21日(北京时间:09:00-12:00,14:00-17:00,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招标四部。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六、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3、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4、如报价人代表是单位负责人,需持有《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
5、如报价人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经办人需持有《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
6、报价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报价人纳税凭证(任意一次交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依法免税的报价人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7、报价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报价人最后一次交纳社保金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8、上年度报价人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报价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报价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以上资料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2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会议室。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7年12月22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会议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省标准化研究院
联系人:王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
联系人:郝伟、李娟、安玉岗
联系电话:0351-2715144
传真:0351-2715151
监督部门及监督电话: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0351-4123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