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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危险化学品电子标签安全监管试点平台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来源:RFID世界网
日期:2017-11-23
摘要:上海市危险化学品电子标签安全监管试点平台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危险化学品电子标签安全监管试点平台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经营范围内包含相关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及应用和信息网络工程、监控系统工程等电子业务任意一项(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具有完成本次采购项目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6)具有建筑智能化二级证书或IC卡读写器生产许可证资质中的任意一项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危险化学品电子标签安全监管试点平台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71114-190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A17153)

  3、预算编号:00-17-z7427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范围涵盖监管平台的租赁服务,其中包含相关配套的终端物联网设备租赁、软件开发服务、现场施工以及培训服务等。同时为市安全监管局、化工区管委会提供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在化工区试点企业安装数据上报软件,配备出入库上报手持设备,安装电子车牌识别设备,桌面式电子车牌写入设备和AR实景采集设备,在重点仓储企业安装自动扫码以及自动贴标设备。投标人需对平台的正常运行进行运营维护,包括政府监控应用平台端、试点企业应用端系统及配备的软硬件进行运行维护。(注:超出预算视为废标)

  5、交付地址:采购方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采购方规定时间内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50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150000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及其他相关政策规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11-2209: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11-29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统一社会信用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2)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3)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加盖公章);(4)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加盖公章);(5)提供建筑智能化二级证书或IC卡读写器生产许可证资质中的任意一项(加盖公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7-11-2209:30:00至2017-11-29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在网上上传报名所需资质后请到现场进行资质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浏览标书);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精神,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7-12-04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7-12-0409: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728号4楼E-J

  2、磋商地点: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728号4楼E-J。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响应文件一正二副(共三份)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2017-11-22至2017-11-299:30-16:00;2:招标文件:500元/份;3:报名初审时需携带资料:a: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统一社会信用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b: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c: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上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加盖公章);d: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加盖公章);e:建筑智能化二级证书或IC卡读写器生产许可证资质中的任意一项(加盖公章);4:地点: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728号4楼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化工区月华路66号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728号美欣大厦4楼E-J邮编:201507邮编:200001联系人:邵晓东联系人:俞京电话:67120669电话:13918832530传真:67120669传真:021-64276003*8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