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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物联网开发实验室测试环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RFID世界网
日期:2017-11-09
摘要:2017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物联网开发实验室测试环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2017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物联网开发实验室测试环境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 SCZB20171213 ,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上海公司研究院物联网开放实验室已具备低功耗的测试能力和开发能力,但低功耗测试链路、通信测试链路、终端开发中还缺少相关仪器设备进行测试,需要继续补充仪器设备,包括矢量网络分析仪、实时频谱分析仪、一体化功率计、屏蔽箱和可编程衰减器等。

  1.2招标内容:

  ★1.2.1本项目主要采购一体化功率计、矢量网络分析仪、实时频谱分析仪、可编程衰减器各1台,屏蔽箱2台。

  ★1.2.2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30天内将设备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61.46 万元(含税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财务要求: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5年度和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为2016年至今成立的公司,应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则视为此文件未提供。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同类产品(一体化功率计、矢量网络分析仪、实时频谱分析仪、可编程衰减器、屏蔽箱)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

  (2) 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2年(含)以上。

  2.1.6投标人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1.7制造商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系列)认证,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认证证书,且认证覆盖范围包含投标产品。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骗取中标情形的;

  (7)投标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投标产品或投标同类产品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提供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同类产品销售业绩相应的证明材料(合同或订单复印件等)至少1份,累计金额须达到500万元。

  注:销售业绩证明表及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包括框架合同,应同时提供相应的采购订单;或除框架合同以外的合同;或经双方签字盖章的销售订单、采购订单等)。每份证明文件应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销售产品数量、金额清单页,并在提供的证明文件中标注出能判定投标产品或投标同类产品类型的位置。以上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7年11月9日至2017年11月1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市江苏路500号21楼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下列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若为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需提供(2)、(3)两项资料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销售业绩证明表及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包括框架合同,应同时提供相应的采购订单;或除框架合同以外的合同;或经双方签字盖章的销售订单、采购订单等)。每份证明文件应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销售产品数量、金额清单页,并在提供的证明文件中标注出能判定投标产品或投标同类产品类型的位置。(以上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7)制造商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系列)认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伍佰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30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17楼业务三部会议室。

  5.2本项目开标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txzb.miit.gov.cn)和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中标候选人公示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txzb.miit.gov.cn)和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1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江苏路500号17楼

  邮编:200050

  联系人(业务):徐灵昳、闾冀、邬冰羽

  电话:021-52373546

  电子邮件:shtxzbgs@shtel.com.cn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144761)

  银行账号:0229014210001435

  出售招标文件联系人(财务):韩晓旭、孟韵倩

  电话:021-62261521、021-62263591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9日

  本招标项目为 2017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物联网开发实验室测试环境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 SCZB20171213 ,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上海公司研究院物联网开放实验室已具备低功耗的测试能力和开发能力,但低功耗测试链路、通信测试链路、终端开发中还缺少相关仪器设备进行测试,需要继续补充仪器设备,包括矢量网络分析仪、实时频谱分析仪、一体化功率计、屏蔽箱和可编程衰减器等。

  1.2招标内容:

  ★1.2.1本项目主要采购一体化功率计、矢量网络分析仪、实时频谱分析仪、可编程衰减器各1台,屏蔽箱2台。

  ★1.2.2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30天内将设备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61.46 万元(含税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财务要求: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5年度和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为2016年至今成立的公司,应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则视为此文件未提供。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同类产品(一体化功率计、矢量网络分析仪、实时频谱分析仪、可编程衰减器、屏蔽箱)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

  (2) 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2年(含)以上。

  2.1.6投标人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1.7制造商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系列)认证,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认证证书,且认证覆盖范围包含投标产品。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骗取中标情形的;

  (7)投标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投标产品或投标同类产品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提供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同类产品销售业绩相应的证明材料(合同或订单复印件等)至少1份,累计金额须达到500万元。

  注:销售业绩证明表及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包括框架合同,应同时提供相应的采购订单;或除框架合同以外的合同;或经双方签字盖章的销售订单、采购订单等)。每份证明文件应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销售产品数量、金额清单页,并在提供的证明文件中标注出能判定投标产品或投标同类产品类型的位置。以上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7年11月9日至2017年11月1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市江苏路500号21楼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下列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若为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需提供(2)、(3)两项资料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销售业绩证明表及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包括框架合同,应同时提供相应的采购订单;或除框架合同以外的合同;或经双方签字盖章的销售订单、采购订单等)。每份证明文件应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销售产品数量、金额清单页,并在提供的证明文件中标注出能判定投标产品或投标同类产品类型的位置。(以上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7)制造商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系列)认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伍佰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30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17楼业务三部会议室。

  5.2本项目开标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txzb.miit.gov.cn)和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中标候选人公示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txzb.miit.gov.cn)和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1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江苏路500号17楼

  邮编:200050

  联系人(业务):徐灵昳、闾冀、邬冰羽

  电话:021-52373546

  电子邮件:shtxzbgs@shtel.com.cn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144761)

  银行账号:0229014210001435

  出售招标文件联系人(财务):韩晓旭、孟韵倩

  电话:021-62261521、021-62263591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