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及RFID智能化服务”采购项目
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我中心受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该单位“档案数字化及RFID智能化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本项目开标将由公证处派员进行现场公证。
2.项目概况
2.1 招标编号:BMGK2017-06;
2.2 采购单位: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3 项目名称: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及RFID智能化服务”
2.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5项目预算:1240000.00元
2.6采购内容:详见《项目采购一览表》
说明:(1)本项目只为一个标段,投标人必须对上述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得缺项、漏项;
(2)交货(安装调试)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3)交货地点: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4)售后部分内容:设备部分:1年质保,3年维保。软件系统部分(实体库房管理系统):1年维保。1年后,一旦出现系统故障,乙方在24小时内为甲方提供远程技术支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3.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技术力量较强的合法企业;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完成本次项目采购所需资质:
a)《云南省档案数字化服务机构备案证书》;
b)《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
c)《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
3.4 投标设备须是其制造商自有技术,能提供有效技术来源,不得有侵权行为,通过强制性的产品认证证书(如国家有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3.5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持有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证明);
3.6具有良好的供货能力,且能及时供货,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采购方的本地技术服务支持;
3.7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九条规定,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即在云南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省外企业须在云南省内设有常驻机构,如分公司或办事处。提供常驻机构地址、电话,工作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
3.8投标人须提供存储、服务器、交换机设备厂商针对该项目的授权书及服务承诺函原件;
3.9曾为客户提供过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的投标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10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a) 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b) 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c) 投标货物是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必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投标人持有的资质证书(原件);
a)《云南省档案数字化服务机构备案证书》;
b)《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
c)《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需提供近期经审计过的年度财务报表及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3.1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0日8:00至2017年10月26日18:30(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ljggzyxx.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在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网上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9日上午09:00 分。
5.2网上递交: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jggzyxx.cn/)(说明:指当地门户网站或交易系统),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1份.
地点: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江市古城区民航路2号)3楼第一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ljggzyxx.cn)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888-5158651
联系人:刘文志
集采机构: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及传真:0888-5108570
联系人: 应丽芬
地址: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丽江市古城区民航路2号)
邮政编码:674100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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