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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通科技产业园邻里中心智能化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

来源:RFID世界网
日期:2017-05-26
摘要:苏通科技产业园邻里中心智能化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通科技产业园邻里中心智能化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已由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苏通管项(2015)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控股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智能化设备采购与安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综合布线、计算机网络、IP语音通信与远程示教系统、综合安防、背景广播、有线电视、中心机房系统、多媒体会议、LED大屏、一卡通及信息发布管线预埋;包括上述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培训、售后维修等相关伴随服务。

  2.2交货地点:苏通科技产业园苏通路东侧、乐成路南侧、海纳路北侧。

  2.3工期: 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10月30日,其中:综合布线施工工期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29日(工期3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4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5其他:货物数量及服务变更:货物实际数量以现场勘查测量后确认,投标单价不以数量变化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3.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企业法人资质,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若为非一体化资质投标的,根据苏建建管〔2015〕517号文件,必须提供新版资质证书,旧版资质证书7月1日起自动失效。)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6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7非南通地区注册的单位,须在南通地区有工商部门登记的分支机构、办事处(含与在南通市地区注册的同类公司签有代维协议的公司),代维公司应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1名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每家本地企业只能与一家外地企业签定代维协议且未参加本次投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8当地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3.9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的正式员工,提供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的个人社保证明材料。

  3.10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品牌视频监控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报警系统生产厂商针对该项目的3年原厂质保服务承诺函原件。

  3.11投标企业2014年1月以来(以签订的施工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700万元及以上且已竣工验收的类似智能化工程项目(提供业绩须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否则不予认可);

  3.1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资格后审需提供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

  4、投标人资质证书;

  5、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的正式员工,提供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的个人社保证明材料。

  8、非南通地区注册的单位,须在南通地区有工商部门登记的分支机构、办事处(含与在南通市地区注册的同类公司签有代维协议的公司),代维公司应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1名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每家本地企业只能与一家外地企业签定代维协议且未参加本次招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证明出具日期必须为本招标公告发布以后的日期,否则无效));

  10、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视频监控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报警系统生产厂商针对该项目的3年原厂质保服务承诺函原件。

  11、投标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三者缺一不可,提供业绩须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否则不予认可)。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携带所有资格材料原件供评审小组资格审查。因携带原件不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5.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公告日起至开标之前。

  5.2获取方式: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网(www.ntkfqztb.cn)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6 月 19 日09时30分,地点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南通开发区新开北路宏兴路南) 。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nantong.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顾文燕 联系电话: 0513-51080123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A座22楼

  联 系 人: 章晓晖 联系电话: 18906296209

  2017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