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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新校区扩建二期图文信息中心大楼智能化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RFID世界网
日期:2017-05-26
摘要: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新校区扩建二期图文信息中心大楼智能化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一、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原江苏省南通商贸高等职业学校)扩建二期图文信息中心大楼工程 已由 江苏省发改委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且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智能化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 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江通路48号。

  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4.58万平方米,工程造价约1677万元。

  3.工期要求: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0月28日,施工总日期为120日历天。具体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4.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施工图所示的图文信息中心智能化工程、包括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安防监控系统、公共广播系统、图书馆RFID管理系统、图书馆虚拟云桌面系统、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会议室会议及影音系统、建筑节能控制系统、数据中心机房系统(含高压细水雾消防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及机房设备搬迁与新老系统对接工程和精密空调室外机设备混凝土基础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按原承包范围承接工程);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六、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8)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且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一年(2016.5-2017.4)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印章。如已实行网上直接打印的地区,可提供网上打印的彩色材料,且必须注明查询的网址);并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9)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并且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特别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月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已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10)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企业自2014年5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大楼(非住宅和厂房)智能化工程,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以提供的施工合同上载明的为准。

  (11)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4年5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大楼(非住宅和厂房)智能化工程,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以提供的施工合同上载明的为准。

  (12)企业售后维保服务:投标人公司注册登记如不在南通市区范围内的,需提供智能化售后维保服务机构证明材料。

  (13)企业、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证明:所有参与招投标的申请人,应当提供其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登陆“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下载打印查询结果告知函(需包含投标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1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合格条件。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工程进行投标。

  七、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南通市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清单、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答疑或补充通知等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5元,在系统中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6月15日09时3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工农南路150 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裙楼五楼开标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 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发布期间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一、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通市江通路48号

地址:

南通尚东国际商务中心6号楼1503

联系人:

张善军

联系人:

黄海艳

电话:

0513-85679264

电话:

0513-83351266

传真:

0513-85238866

传真:

0513-83351266

  2017年 5月25日

  附件一:

  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注意事项:

  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各投标人须按时将“CA锁”带至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开标时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准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随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拟派项目负责人需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本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两人进入开标现场。

  3、各个投标单位进入开标现场的人员必须服从招标人及招标监督人员的管理,在规定的地点时间参与开标。如在规定的地点时间,投标人未能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填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

  5、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资审条件、业绩、奖项等),一律从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有权不予认可,部分无法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一、评标程序

  资格符合性评审→施工组织设计开标及评标→企业业绩开评标→商务标开标及评标→确定中标人。

  二、资格审查程序及办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后,方可参与下阶段的开标及评标。

  a.形式评审

  资格审查形式评审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2

资格审查文件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3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资格证明材料”附表的要求并附有所有相应表格和证明材料

  b.资格后审审查标准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按原承包范围承接工程)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

企业财务状况

财务状况良好

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5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5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B证

6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人员,且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①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②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一年(2016.5-2017.4)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①有效劳动合同书;

②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印章。如已实行网上直接打印的地区,可提供网上打印的彩色材料,且必须注明查询的网址)。

7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第五章);

②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的证明或建设单位同意并已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证明。

8

企业履约情况

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第五章)。

9

企业信用评价档案

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并且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

10

企业业绩

投标企业自2014年5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大楼(非住宅和厂房)智能化工程,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以提供的施工合同上载明的为准。

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项均不予认可。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必须经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注: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为同一业绩。

11

项目负责人业绩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4年5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大楼(非住宅和厂房)智能化工程,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以提供的施工合同上载明的为准。

12

企业售后维保服务

投标人公司注册登记如不在南通市区范围内的,可将在南通市市区设立的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分支机构、办事处作为本项目的售后维保服务机构,并提供分支机构、办事处的营业执照;也可委托在南通市市区注册的同类公司(代维单位应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1名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进行售后维保服务,但需提供与代维单位签订的代维协议。

投标人公司注册登记如不在南通市区范围内的,需提供智能化售后维保服务机构证明材料。

13

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所有参与招投标的申请人,应当提供其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登陆“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下载打印查询结果告知函(需包含投标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备注

①若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提供资格审查材料虚假,则资格审查不通过,同时投标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②上述(1)~(13)中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 ,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③如法人名称和法人代表姓名发生变化,请提供相关证明;证书如遇年检,请提供相关证明。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三、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在响应质量、工期要求的前提下,从施工组织设计、企业业绩、投标报价方面进行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

  四、评分标准

  4.1施工组织设计(9分)(远程评标)(暗标)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根据完善程度、可行性和针对性进行综合评分,本项最低得6.5分,计算各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得分时,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计,方案针对性等;(1.5---2分)

  (2)施工进度计划;(1.5分---2分)

  (3)施工方案、技术保证措施及质量、安全保证措施;(2分---3分)

  (4)项目管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注意事项。(1.5分---2分)

  4.2企业业绩(1分)

  企业自2014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有一个的得0.5分,最高得1分。

  (1)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投标人承包的单项工程合同价在12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大楼(非住宅和厂房)智能化工程,上述证明材料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单项工程合同造价以提供的施工合同上载明的为准;

  (2)提供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缺一项均不予认可。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必须经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4.3投标报价(90分)

  在以下两种方法中,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

  (一)设定招标控制价:招标人将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报市招标投标办公室备案后,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公布,各投标人必须自行上网查询。

  (二)确定有效报价: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为有效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三)确定评标基准价

  无效报价、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报价均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所有报价取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1分,下浮1%扣 0.6 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二位小数)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除评标过程中存在计算错误外,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方法二:

  (一)设定招标控制价:招标人将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报市招标投标办公室备案后,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公布,各投标人必须自行上网查询。

  (二)确定有效报价: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为有效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三)确定评标基准价

  无效报价、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报价均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所有报价取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 的取值为94%;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 1分,下浮1%扣 0.6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二位小数)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除评标过程中存在计算错误外,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五、确定中标候选人:

  各投标人的总得分为施工组织设计、企业业绩和商务标得分之和,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投标人总得分从高至低进行排序,依次推荐前三名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若最高得分相同时,则确定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最高得分及投标报价均相同时,则由评标委员会以抽签的形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