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电子标签(OBU)及用户卡(CPU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2017HYZX0424
1.招标条件
吉林省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电子标签(OBU)及用户卡(CPU卡)采购项目已由吉林省吉通电子收费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吉林省吉通电子收费运营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子标签(OBU)及用户卡(CPU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采购内容及范围
2.1采购内容:
01-1标段:电子标签(OBU)9万只;
01-2标段:电子标签(OBU)9万只;
02-1标段:用户卡(CPU卡)9万张;
02-2标段:用户卡(CPU卡)9万张。
2.2采购范围:包括产品及其包装、运输、培训、验收及维修服务和正常运行二年所需备件及专用工具。
2.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2.4供货期:2017年5月至2018年12月31日。
2.5质保期:二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制造商),生产经验三年及以上,近年(指在2015年1月1日以后)累计完成过同类产品销售数量200万只(张)及以上,且同类产品销售业绩覆盖10个及以上省份。
3.2投标人可参加本项目多个标段投标,其中01-1、01-2标段最多允许在1个标段中标,02-1、02-2标段最多允许在1个标段中标。开标、评标顺序为01-1、01-2、02-1、02-2标段。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4产品要求:电子标签(OBU)及用户卡(CPU卡)均应通过国家ITS检测中心的入网检测,所有项目测试结果全部合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8日至2017年5月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新碧丽湖酒店15楼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01-1标段售价2000元、01-2标段售价2000元;02-1标段售价500元、02-2标段售价500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18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帕拉斯大酒店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501号)四楼多功能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吉林省吉通电子收费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1855号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
邮编: 130022 邮编: 130117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人:祝经理
电话: 0431-85379700 电话: 0431-81730639
传真: 0431-85379880 传真: 0431-85670001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