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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供电局试验研究所楼宇自控及门禁系统加装(安保隐患整改)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RFID世界网
日期:2017-03-21
摘要:惠州供电局试验研究所楼宇自控及门禁系统加装(安保隐患整改)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惠州供电局试验研究所楼宇自控及门禁系统加装(安保隐患整改)项目施工 已由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 ,建设资金为 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惠州

  2.2建设规模: 惠州供电局试验研究所楼宇自控及门禁系统加装(安保隐患整改)项目施工:1)试验研究所围墙上建设红外对射报警探头15对,报警主机1套,其他配套设备及线路若干。2)建设巡更系统1套,在主要办公区域及周界设巡更点25个,巡更棒2根,巡更管理系统1套。3)在停车场大门口建设车辆出入控制系统1套,可通过自动(手动)区分经过授权的准许进入车辆和外来车辆。4)在门卫室建设访客身份识别系统1套,紧急报警装置1套,实现与公安系统数据平台联网运行,遇到险情,及时报警处理。5)在办公大楼主出入口建设人员出入控制系统1套,与惠州供电局一卡通系统联网运行等施工内容。

  2.3 计划工期: 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 包括编制项目施工计划并按计划完成施工,保证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参加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验收、移交等工作;负责承包人提供材料的采购、运输及保管,发包人提供材料的二次运输、现场保管,退运物资、工程余料、结余物资等运回甲方物流仓库;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完成项目结算资料报审,项目结算完成后 1 个月内将项目资料归档至甲方档案室。

  2.5 标段划分: 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持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和供货保障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违规违法行为,投标期间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

报名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电子商务平台 (www.bidding.csg.cn/ebs/index.jsp )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3 月 20 日至2017 年 3 月 24 日下载加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电子章的电子版招标文件,过期无法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 ,售后不退。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平台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 2016 年 3 月 1 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的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 2 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招标文件, 并在购买标书 5 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 020-38122543 020-38122545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 020-38122567 020-38122559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通过南方电网电子商务平台 ( http://www.bidding.csg.cn/ebs/index.jsp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5.2 系统过渡试用期内需同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2 份(通过电商系统客户端生成的文件打印)

  5.3 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 2017 年 3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截止时间: 2017 年 4 月 18 日 15 时 00 分 00 秒。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18 日 14 时 30 分 00 秒至 15 时 00 分。地点为广东省惠州市下角埔前街二巷 12 号下角供电局开标室( 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 )、南方电网电子商务平台 ( http://www.bidding.csg.cn/ebs/index.jsp )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 标代理机构: 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惠州大道中 19 号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 199 号中国石油广州大厦 15 楼

  联 系 人: 刘坤华 联 系 人: 杨思聪

  电 话: 0752-8852529 电 话: 020-87312832

  8. 监督和投诉

  (一)投诉提交方式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发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投诉书格式详见附件。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州大道中 19 号

  邮编: 516000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 0752-2242254

  (三)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 投诉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 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 投诉书未具备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 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 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 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 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投诉。

  (四)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 1 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2017 年 03 月 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