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高新区(新市区)人民法院电子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电子标签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编号:XJTF(GK)2016ZF32
各投标人:
2016年3月30日发布的“高新区(新市区)人民法院电子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电子标签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中,现做出如下更正通知:
原招标公告中:
九、开标地点:乌鲁木齐高新区管委会五楼会议室
现更正为:
九、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北京路217号盈科广场B座2楼2012室
其他内容不变。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