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公安局出入车辆管理系统询价采购项目公告
依据江西省宜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宜财采〔2013〕327号政府采购通知书要求,江西德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宜春市公安局的委托,对宜春市公安局出入车辆管理系统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JXYCCG-2013-327
二、项目名称:宜春市公安局出入车辆管理系统询价采购项目
三、采购货物名称、数量、要求及技术参数
序号:1
项目名称:出入车辆管理系统
单位:批
数量:1
备注功能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最高投标限价:5.2468万元
四、投标方须符合下列条件(资格审查):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提供具有相关资质的工商营业执照;
8.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
9.提供银行保证金进账单;
10. 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远距离红外光激励蓝牙读卡主机、通道控制器、智能道闸机、远距离卡片发行器等)的原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11.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特别提醒:
1)投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进账单。以上证书必须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凡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会现场均予认可);
2)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因资料证件不全、失效、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均视同无效投标。
3)投标时技术商务标、价格标分别装入单个文件袋密封并在文件袋右上角分别注明技术商务标、价格标字样,其中技术商务标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价格标一式三份、正本一份 、副本二份。投标报价必须单独密封装袋,不得混装或合装在技术商务标标书中,否则,视同无效投标。
五、报名办法:拟投标人可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宜春市财政局网上下载标书,网络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08月28日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网络报名的投标人必须于2013年08月28日17:00(北京时间)前缴纳标书费,否则,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交标书费的投标人投标。
六、询价保证金金额供应商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00元(大写:陆佰元整),标书费200元/份(现金缴纳,售后不退),保证金缴纳可以以现金或银行进账方式缴纳(缴纳完成后请及时到招标代理方确认。
保证金缴纳账户(缴纳完成后请及时到招标代理方确认):
保证金帐户名:江西德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 中行南昌市青湖支行
帐 号: 200702160662
七、投标须知:
1、自合同签定起按采购人指定时间、地点完成,供货安装并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2、本项目为钥匙工程,供货报价中应包括以下费用:货物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材料费、安装产生的人工费、若需专业技术支持所产生的专业技术费、税费、随机附件费、备品备件费及中标服务费(按中标总金额1.5%收取费用)等费用。
3、投标人应负责对所投产品进行供货及调试,直至验收合格;投标人应负责对所投产品按照国家同行业产品质保标准质保,至少免费质保三年。
4、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正规厂家产品,其产品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等。
5、本次投标为一个包,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满足采购清单中所有货物及服务。
6、投标人应将符合资质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单独装订,单独密封并注明 “资格标”“技术商务标”“价格标”,同时携带原件备查。
7、投标人在购买标书前经仔细了解采购人采购清单,要按采购清单中的规格、技术参数、安装要求进行报价。
8、履约保证金:中标方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无违约行为,待甲方对货物验收合格签署《货物验收单》并报宜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后10天内无息退回,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待预中标公示期满后无息退回(注:投标单位需到江西德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理好退款手续)。
9、投标人标书上所盖公章必须为所投公司的行政章,否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所投标书。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
2、标书无印章的。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4、没有现场提供投标保证金进账单的。
5、投标报价超过采购人预算的。
九、开标流程:开标前由此项目询价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当众查验投标文件密封状况并公开唱标。
十、评标、定标原则: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定总报价最低的竞标人为该项目的预中标供应商。
十一、签订合同
1、中标结果在网上公告五个工作日后若无异议,由江西德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采购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宜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各执若干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二、付款方式: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待全部货物到达需方指定地点安装完成后,经验收合格,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下例单据(A、B、C)后,由采购人向中标人按合同总价支付95%的货款,余款5%在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问题,由采购人在七日内中标人一次性付清。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帐方式。
A、甲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合格销售发票。
C、由采购人、中标方及招标代理机构签章的《宜春市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十三、标书投送地点、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标书投送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标书投送截止时间:2013年9月0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9月0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3年9月0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十四、采购联系方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