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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2013年老旧小区改造楼宇对讲门制作安装招标公告

来源:RFID世界网
日期:2013-04-27
摘要:盘锦市2013年老旧小区改造楼宇对讲门制作安装招标公告

  盘锦双吉建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受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委托,为盘锦市2013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楼宇对讲门一标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合格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盘锦市2013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2.规模及内容:三星正和小区、旭东小区、红日小区、湖滨小区、辽化小区楼宇对讲门制作安装

  3.招标人: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4.项目地点:盘锦市双台子区

  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6.计划工期:2013年5月25日开工,2013年7月5日竣工

  7.招标范围:楼宇对讲门制作安装工程

  8.投标保证金:3万元人民币(交至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汇款请注明投标企业名称及项目名称。)

  二、报名截止时间地点及要求:投标单位请于2013年4月19日至2013年4月25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携带资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资格审核合格后,投标人方可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否则报名无效。(注:资审前请各投标企业首先登陆“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网站首页的“供应商注册”栏目中自行申报入供应商库。)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工程所招投标人为楼宇对讲门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同时需具备针对于本工程楼宇对讲门安装相对应的安装资质

  1、如投标人为制造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1.1、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并经国税、地税部门登记的法人企业

  1.2、具备国家有资质的检验部门出具的楼宇对讲门的相关产品的型式检验报告

  1.3、须配备针对于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

  1.4、在辽宁地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固定售后服务点

  2、如投标人为销售代理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2.1、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并经国税、地税部门登记的法人企业

  2.2、代理的楼宇对讲门具备国家有资质的检验部门出具的楼宇对讲门的相关产品的型式检验报告

  2.3、须配备针对于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

  2.4、销售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必须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制造商的相关要求(销售代理商应具备制造商对本工程项目的授权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活页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四.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资格审查合格并网络报名后请于2013年4月26日至2013年5月16日到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17日14时。

  2、开标时间为2013年5月17日14时。

  3、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0号 )。

  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

  联系人:陈新宇 电话:0427-2833701

  招标人: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5号 邮编:124000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

  账号:312962350149

  联系人:高原 电话:0427-2835656 0427-2839108

  招标代理机构:盘锦双吉建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园丁新村 邮 编:124010

  联系人:孙迎春 电 话:0427-3291699 15042769595